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活動報名系統個人資料蒐集聲明
歡迎報名參加由新竹縣政府文化局(以下簡稱本局)所主辦、協辦之各項活動。當您完成活動報名時,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。謹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,告知以下事項:
一、蒐集目的
本局為辦理活動報名業務之需,基於活動通知及聯繫使用,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。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
C001辨識個人者:姓名、電話、電子郵件等資訊。
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:身分證字號。
C011個人描述:性別。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(一) 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、本局因服務或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、依相關法令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。
(二) 地區: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。
(三) 對象:本局、合辦單位。
(四) 方式:
1.電子文件、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。
2.符合個資法第 20條規定之利用。
四、報名者個人資料之權利
(一) 報名者得依法請求行使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三條所規範之個人權利,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請求製給複製本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,處理或利用、請求刪除,聯繫窗口:class@hchcc.gov.tw。
五、本局依特定目的蒐集活動所需之個人資料,若對於提供資料有所疑慮者,將可能影響其報名活動之相關權益。
六、本單位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、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,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,供其使用。